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董事會運作與績效
公司治理架構
達方董事會為公司最高治理機構,也是經營決策中心,具有經營發展與重大決策方向訂定與監督管理之責。訂定「公司治理守則」,明確規範公司各單位相關運作之事項,以提升公司治理成效。
為強化公司治理機制與提升董事會職能,達方依相關法令規定,設置「薪酬委員會」與「審計委員會」,協助提升薪酬政策透明度與財務監督獨立性,確保公司營運健全與利害關係人權益維護。
2020年8月5日董事會決議通過,委任副總經理擔任公司治理主管,並由財務專案處長擔任公司治理人員,負責執行公司治理相關事務。兩位人員皆具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及股務等管理工作經驗達3 年以上,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三條之一規定。
金管會於2023年發布之接軌 IFRS 永續揭露準則,達方於2025年成立 IFRS S1 號「永續相關財務資訊揭露之一般規定」及 S2 號「氣候相關揭露」導入小組,並按季將導入計畫之執行情形提報企業永續發展委員會及董事會。
組織架構

